2018年9月27日-10月7日,阳山县图书馆承办了由广东图书馆学会、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、深圳南山图书馆联合主办的“粤图博览——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图文宣传展览”。本次展览是我市文化部门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、结合《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8年“粤读越精彩”全民阅读系列活动的通知》的相关精神,为提升基层图书馆服务效能、满足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推进均等化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。由全市8县(市)、区的公共图书馆共同承办,以巡展的形式在全市各县(市)、区的10间公共图书馆相继举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是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,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。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、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、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本法在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,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,共6章55条,对图书馆的设立、运行、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。
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图文宣传展览在阳山县图书馆巡展期间,恰逢国庆长假,吸引了200多市民参观,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。